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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二章

逐渐的降低。

    此时的王良县内很热闹,恰好处于秋收结束播种未至时节。

    街道上可以看到四处撒欢的小孩,在那里吆喝的饭夫走卒们,以及正在以处处摊位观看物品的人们。

    “耍杂技了,耍杂技了,有钱的捧个钱场,没钱的捧个人场”

    “家里穷苦,卖身葬夫……”

    “秘制糖酱,可大可小,可粗可细,可软可硬的糖葫芦喽。”

    “娘,我要吃糖葫芦。”

    “乖,咱不吃”

    “不嘛不嘛,我就要舔糖葫芦。”

    人流穿梭着的街道上,正向人们展示着人生百态。

    有粗布麻衣的普通人们,也有身穿锦衣腰带玉佩的公子小姐们,更有满脸冷酷,经常走南闯北的江湖游侠们。

    这些江湖游侠们有的就坐在路边的小酒馆内,喝着小酒,听着小曲,有的只盯着路过的公子,小姐们,眼中的目光就像一只只野狼,看到了一头头大肥羊一般,充满了贪婪。

    此时正是正午时分,茶馆内早已坐了不少人。

    啪!

    随着惊堂木一拍,说书人的故事徐徐展开。

    “前几日,我们王良县内出现了一桩奇案,此案名曰“怪犬案”,在一镇内,有一江湖游侠牵一怪犬在空地献艺。让怪犬表演杂艺,借此赚钱

    为何称其为怪犬,只因其前两足如人手,后两足如人足,耳鼻却又和人极为相似,尾部虽有一尾,却又细又短,说其像犬,倒不如说更像一个人。

    这怪犬有一绝活,可以口吐人言,直立行走,还能唱小曲,还能做杂耍,你说怪不怪?

    人们纷纷来看,只要有人赏钱,这只怪犬便为人们唱上一曲或翻个跟头,做个杂耍。

    有人问这游侠,这为何物?

    游侠神神秘秘的说道:“这可是个稀罕物件,他娘本是个世家小姐,其一夜做梦,梦到与一野狗相合,后诞下此子,世家之人,规矩极重,更何况生下这么个怪玩意儿,为防有辱门风,故将其扔入山林,任野兽捕捉啃咬,天可怜见,俺夜间正好从那出山林路过,听到有婴儿啼哭,拨开树丛间见到一浑身长满了绒毛的婴孩,俺这人心软,不忍其受苦,便将其收养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些年俺这些年走南闯北也没个伴,故将其留下来做个伴。

    但带上这么个怪玩意儿,俺也讨不了生活,故带其在此献艺,希望可以讨点生活。”

    一旁众人闻听此言,纷纷开口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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