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人也消失了。
……
白月缓缓浸入深海。
水面波光粼粼,斑点破碎。
深夜。
我好像又恢复了一点意识。
我缓缓睁开眼睛,四周满是震耳欲聋的歌声。
头顶红黄绿相间的舞灯闪烁着,刺得我的眼睛生疼。
“黑哥,这小子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......”一个头顶着黄毛的痞子对着真皮沙发中央的男人谄媚。
“这就是你说的,要来跟我混那个?”
中间那男人是个光头,脸上有一条像是蜈蚣一样的疤痕,他吐出一口烟,烟喷在我的脸上,没抽过烟的我被熏得咳嗽,逗得那个男人哈哈大笑。
脸上的刀疤堆在一起。
像是一条蜈蚣在肆意扭动。
我想起来了。
这男人是一个混混,但是也是出了名的混混,不然也不会包下镇上最好的KTV里最好的房间,还能抱着两个衣着暴露的性感女郎。
道上的人都叫他“黑哥”。
这是我刚好十八岁的时候了,这是我认识的一个狐朋狗友想要我跟着这个大哥混路子,当时我还觉得挺风光来着,走南闯北,干了不少风光事。
我觉得我的人生有了着落,即便不用依靠家里,我也能每晚上喝着别人喝不起的酒。
我充满血性,好像只要这样就能成为黑哥的左膀右臂。
我觉得,迟早有一天,我走在大街上,他们也会叫我一声哥。
结果自己最后成了替罪羊帮大哥坐了几年牢。
出来后因为有了案底所以找工作尤其困难,还因此落下了一身病。
出来之后,黑哥也不在了,这歌舞厅变成了一个酒店,我站在门口,保安却连忙驱逐我走。
说这里不让乞丐乞讨。
后来我才知道,黑哥已经进了局子。
无依无靠的我,彻底无依无靠了。
我的意识彻底清醒了,我看着坐在我前面的男人。
他一脸桀骜,好像是发自内心的高兴,高兴自己又有了一个追随者。
他抬一抬手,身边的黄毛当即会意,连忙给我倒了一杯我不知道牌子的啤酒。
“来,哥们,喝!”
黄毛端着酒杯,送到我的面前。
“喝!”他又说道。
他看起来很高兴。
可能是高兴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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