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修正劳动法的时候, 便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避免工人年纪大了以后“被失业”。
按照法律的规定,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,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, 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。
当然即便是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该被裁员的也会被裁员, 后世互联网企业里40岁以上不被裁员的反倒是少数。
但裁员跟合同到期不续约, 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。
裁员需要按照法律给予劳动者补偿。有些互联网大厂的裁员, 给出的补偿足够去小城市里生活一辈子了。
而合同到期不续约, 则是直接走人,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。
所以这种无固定期限合同, 虽然不能保证劳动者可以像公务员那样的稳定,但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,保障劳动者的权益。
如今还是2001年, 劳动法还没有明确无固定期限合同,但李卫东为了解决新东方厂工人的问题, 干脆就拿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招。
而且李卫东也很鸡贼的偷换了概念,将无固定期限跟可以干一辈子联系在一起。
王师傅哪里懂得这些, 一听合同没有期限,那就是可以一直工作到退休, 不用担心中途会事业。
在王师傅的潜意识中,跟国企一样的稳定性,算是有了。
然而在面子方面,民营企业到底是不如国有企业的。
国有企业并不是体制内,国企的工人也没有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的身份,但国企工人的身份,说出去也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。
而在民营企业工作, 普遍的认知是跟着个体老板打工,说出去没有面子,听上去也没有那么有前途。
只见王师傅长叹一口气,态度软化了很多, 随后开口说道;“有了这个无固定期限合同,稳定到是稳定了,但我们也不算是国企工人了,这要是亲朋好友问起来,你在哪里上班,都不好意思回答!”
……
劳动致富这句话喊了有些年头了,但是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,只要不是吃公家饭的,那就不算是正经工作,说出去很没面子。
一问你在哪里上班,回答说是在某某局,那肯定有面子,若说是在某某厂,那就要下跌一个台阶,如果这个某某厂还是个民营企
按照法律的规定,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,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, 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。
当然即便是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该被裁员的也会被裁员, 后世互联网企业里40岁以上不被裁员的反倒是少数。
但裁员跟合同到期不续约, 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。
裁员需要按照法律给予劳动者补偿。有些互联网大厂的裁员, 给出的补偿足够去小城市里生活一辈子了。
而合同到期不续约, 则是直接走人,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。
所以这种无固定期限合同, 虽然不能保证劳动者可以像公务员那样的稳定,但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,保障劳动者的权益。
如今还是2001年, 劳动法还没有明确无固定期限合同,但李卫东为了解决新东方厂工人的问题, 干脆就拿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招。
而且李卫东也很鸡贼的偷换了概念,将无固定期限跟可以干一辈子联系在一起。
王师傅哪里懂得这些, 一听合同没有期限,那就是可以一直工作到退休, 不用担心中途会事业。
在王师傅的潜意识中,跟国企一样的稳定性,算是有了。
然而在面子方面,民营企业到底是不如国有企业的。
国有企业并不是体制内,国企的工人也没有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的身份,但国企工人的身份,说出去也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。
而在民营企业工作, 普遍的认知是跟着个体老板打工,说出去没有面子,听上去也没有那么有前途。
只见王师傅长叹一口气,态度软化了很多, 随后开口说道;“有了这个无固定期限合同,稳定到是稳定了,但我们也不算是国企工人了,这要是亲朋好友问起来,你在哪里上班,都不好意思回答!”
……
劳动致富这句话喊了有些年头了,但是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,只要不是吃公家饭的,那就不算是正经工作,说出去很没面子。
一问你在哪里上班,回答说是在某某局,那肯定有面子,若说是在某某厂,那就要下跌一个台阶,如果这个某某厂还是个民营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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