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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打不过就跑是贵族的生存法则

—不,就是的确轻易的击杀了数头巨龙的怪物,哪怕莫罗斯贵为伯爵之身,还是感到有些喉咙发紧。

    莫罗斯·道格宁,道格宁家族当任族长,一名宫廷伯爵,他的家乡是帝国南方区域的亚努斯要塞区域,祖先是当地的一名行政长官,因抵御中央黑森林的大黑潮有功得以受封爵位,得赐领地,但正如北方的领主活的很艰辛一样,帝国南方的贵族也是日夜都要和魔兽斗争,而这并非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,一次并不成功的抗击黑潮后,失去了数位亲人的道格宁家族先辈决定弃置领地,转而在帝都购置一份产业,以其他老贵族不屑为之的商业活动为生。

    如今数百年过去,或许是诸神赐福,道格宁家族商会的触须已经遍布整个帝国,甚至和西山以及远南的一些组织也有着密切的联系,五色龙族也是其一,双方互通有无,也会为对方的一些违法行为提供便利,拜其所赐,莫罗斯生活的十分优渥奢华,哪怕在帝都中也以豪富而闻名,借助自己的财力,他甚至和几位真正的大贵族,比如说帝国的某位公爵大人搭上了关系,地位得到了充分的保障。

    如此看来,他似乎完全没有必要害怕乔修亚,哪怕是对方知道了莫罗斯曾经和五色龙族勾连,向自己派出了杀手,战士也应该没有能力对他进行全面报复。

    可中年贵族知道,事情不能这么看。

    迈克罗夫大陆,是有着超凡力量的世界。

    而乔修亚,是一名二十二岁便已抵达黄金高阶,足以屠龙的天才。

    谁说的清他的未来成就?或许这位屠龙的战士一辈子也就止步于此,但更有可能的是他能够进阶为极意,说不定还能触碰到传奇境界的一角——那个时候,哪怕是贵族富可敌国,也没办法保证自己和家族的安全。

    微微的叹了口气,握紧了自己保养的十分良好的右手,莫罗斯闭上眼睛,体会着自己身体中的力量。

    由于多年以来一心一意的经营家产,他的个人实力也只有白银高阶左右,这还是因为道格宁家族的血脉质地优良,加上大量珍贵的魔药堆积而成的,战士的道路需要血与火的磨练,几乎一辈子都待在城中的他基本上没可能突破黄金。

    面对那些只手便能轰碎城墙,颠覆战局的强者,莫罗斯天生就有一种敬畏感,财力上的优势并没有缩小这种敬畏,反而还将其扩大了。

    “或许,我应该出去避一避风头。”

    他仿佛是自言自语的说道:“就回远南的老家看看吧,也的确很多年没有回去了。”
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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