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三个见盛情难却,便也不再推辞,索性彻底体验一下当地维吾尔朋友的民风民俗。大胡子早就盼着我做出这个决定,一听可以留下来吃席,立马笑逐颜开,当即撸胳膊挽袖子,投身到他那最为酷爱的烤肉事业中去了。
维吾尔人的热情好客的确不是徒有虚名,在某种程度上,他们依然保持着部落时期的生活习俗,一家请客,家家参与。也不分时间地点,只要遇到让人高兴的事,所有人都眉开眼笑。举杯畅饮,招呼吃菜,每一个人都好似是主人一般,对我们三个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。
并且他们喝酒的方式极其特别,整个宴席,却只有两个酒杯。那酒杯是一两酒一杯的杯子,并排放在一个银质的托盘之中。而这个盘子就放在摆满菜肴的地毯上,谁想喝酒就把银盘端起来,找好了喝酒的对象就把另一杯酒递给对方,双方碰杯之后,酒到必干,然后再把杯子放回银盘当中,等待下一个喝酒的人自行拿取。
二十几个人围在院子中的地毯四周,所有人想要敬酒的对象都是我们三人的其中一个,就像结婚的酒席一样,不和谁喝都是不给人家面子,只好硬着头皮一一对饮,整个一圈喝下来,我们每人已经喝了整整两瓶50多度的‘伊力特’了。
虽说我们三个平时也好喝上一口,但如此喝法确实是令我们招架不住。在此期间,我和王子分别吐了两次,唯有大胡子还能勉力支持,抱着一只羊腿张口大嚼,手中的酒杯几乎就没有放下去过。
王子早就喝得找不着北了,他搂着热合曼大呼小叫地指责人家喝酒的方式太不地道,我们北京人喝酒都是一口一口地慢慢抿,你们倒好,让小爷我一杯一杯地往里灌,这不是爷们儿我的强项啊。
热合曼说你就知足吧,我们南疆还算是斯文的呢,北疆那边全都用碗喝,到了那边你们可怎么办嘛?
王子显得很不服气,说是我们那边都喝低度酒,有本事你拿点度数低点儿的来,不把你喝躺下都算新鲜。
热合曼也显出了几分醉态,听王子这么一说,便从屋里拿出了一桶黄澄澄的东西来,他说这叫‘穆沙莱斯’是新疆一种非常著名的葡萄酒。不过我家这酒不是葡萄酿的,而是戈壁里的一种荆棘酒,这东西喝着好喝,不过后劲可足了,你有没有胆量试一试。
王子喝得五迷三道的,哪里还管得了那许多,倒了一杯一饮而尽,在嘴里咂了咂滋味,睁大了眼睛对我们点头道:“老谢,老胡,赶紧尝尝,这酒跟饮料似的,味儿还真不赖。”
我和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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